論教育部的組織改造

100.02.11/陳德華

民國99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包括行政院組織法在內的四項組織改造法案,正式啟動了中央政府行政部門組織再造的工程。行政院所屬的37個部會,將重新調整緊縮為14部(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交通及建設、勞動、農業、衛生福利、環境資源、文化、科技)、8會(國家發展、大陸、金融監督管理、海洋、僑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原住民族、客家)、3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通訊傳播委員會)、1行(中央銀行)、1院(故宮博物院)及2總處(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等29個二級機關(構)。996月行政院陸續核定各新機關的組織架構,並於1001月審定各新機關組織法草案、處務規程及編制表,預定以一年的時間完成籌備工作,1011月正式啟動。

中央政府組織過於僵化,無法配合社會環境變遷的需求適時調整,且行政院轄下部會機關數量過於龐大,組織做全面性的檢討調整已勢在必行。就以教育部組織法為例,最後一次修訂係在民國62年,至今已38年,依組織法設定的組織架構早已不能符應實際的需求,因此彈性成立各種任務編組之單位,其功能、運作與正式單位並無不同。每逢立法院審議預算時總會遭受質疑內部這些黑機關的適法性,類似的窘況恐怕不是單一部會的問題。

在此次的行政院組織改造中,教育部組織的調整變動並不大,僅整併了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以及部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的業務,同時配合文化部的成立,將部份所屬館所移撥文化部,以及將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移撥衛生福利部。根據規劃教育部未來將設8個業務司(綜合規劃司、高等教育司、技術職業教育司、終身及特殊教育司、國際及大陸事務司、青年發展司、師資規劃及培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司),6個輔助單位(秘書處、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處、政風處、法制處),並設兩個3級機關(體育署、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目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以及教育部體育司所掌理學校體育的人員及業務全數轉移為體育署,其雖從2級機關降為3級機關,但仍兼具政策制定與執行的功能,運作上也維持相當的獨立性,並不會有太大的改變。至於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整併於教育部的人力及業務,則由未來的青年發展司承接。

教育部在組改後會產生改變的,一是內部單位的重整,另一則是「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的設立。

現行教育部部內總計有291級單位,包括7個司、6個處、10個委員會、3個小組,以及秘書室、電算中心、中部辦公室(簡稱中辦)等,各自都有專屬的業務職掌及人員配置。組織改造後除了中教司主管的高中業務以及國教司、中部辦公室整併成立「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外,其餘單位均將整併入新設的8個司6個處。而未來設立的86處,除前述之「青年發展司」外,依其變動的程度可分成3類:

1類幾乎沒有變動的單位,包括: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處、政風處等輔助單位,幾乎都是維持原來的業務職掌沒有改變。

2類微幅變動的單位包括: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終身及特殊教育司(原社會教育司增加特殊教育的統合性業務)、綜合規劃司(原秘書室增加原住民及少數族群教育的統合性業務)、國際及兩岸事務司(以原國際文教處整併僑教會及大陸小組)、秘書處(原總務司增加學產基金管理業務),及法制處(由原法規會、訴願會及申評會等3個單位整併)。

變動幅度較大的僅有「師資規劃及培育司」與「資訊及科技教育司」2個單位。教育部組改後設立「師資規劃及培育司」,似乎要彰顯對於師資培育及專業發展的重視,但外界對此普遍並不看好。因少子女化的影響,國內中小學師資的培育已經是嚴重過剩,為解決師資供需失衡,教育部只能勉力降低師資培育的數量,至於擴大師資需求則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上,教育部也力有未逮,何能侈談師資培育的規劃。至於教師專業成長,或許教育部還能在政策上做引導,實際執行則應回歸地方自主及學校本位,教育部直接能夠主導的只有國立高中職,以及非直轄市的私立高中職,今年5都成立後,5都所在之國立及私立高中職未來均將撥交各直轄市主管,教育部所能影響的範圍更是大幅限縮。再剩下大概就是幾所師範(教育)大學的督導業務了,這會不會重蹈過去脫離高教司由中教司負責督導,以致學校的運作漸趨封閉而降低競爭力的覆轍仍有待觀察。由於所掌理的業務不足成立一個獨立的司,因此把軍訓業務及大專院校師資專業成長的業務也併入未來的「師資規劃及培育司」。教育部設立單位專責規劃大專院校師資專業成長,暫不論能達成什麼功效,但在世界各國恐不多見。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將整合目前的電算中心、顧問室及環保小組,負責資訊及科技教育的政策規劃、推動與督導。隨著資訊時代的來臨,學習的型態也在改變,如何善用資訊工具增加學習的效果並強化學生的科技素養,各界對於成立「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的必要性提出質疑的並不多。但若以目前電算中心、顧問事及環保小組幾乎都是約聘人員所組成,人力的結構有其拘限性,能否期待發揮積極的功能,還有待觀察。

教育部組改引發最多爭議的是「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的設立。不可諱言,該署的設立主要是為解決當年精省所遺留的問題。民國86年精省後,原台灣省教育廳裁撤,改設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人員及辦公地點均未改變。但人員的升遷、流動受到限制,人員工作士氣低落。此外,其所主管之高中職業務又與教育部相關司處經常發生權責不清的爭議,而其原扮演監督協調縣市地方教育事務的功能也隨之消失。又因與教育部分隔兩地,運作上的聯繫協調並不順暢,組織功能逐漸的弱化。成立「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一方面希望與國教司中教司等所主管的中小學及學前教育事務整合,另一方面也藉由強化其決策與獨立運作之功能,希能改善過去所存在的諸多問題。但民間教育團體顯然對於中辦缺乏信賴,擔心「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成立之後,因擁有更多的\決策與獨立運作空間,形同脫韁野馬會變本加厲。另一方面,該署未來和教育部之間的權責關係也有待釐清,是否所有中小學及學前教育事務全部歸由該署負責,教育部本部不再負責,該署也直接接受立法院或監察院的監督,整體教育的規劃是否會產生無法銜接的問題,這些根本性的問題都必須再做釐清,否則恐會造成更大的問題。

政府組織隨著社會需求的改變隨時調整改造絕對有其必要。從教育部目前的組改規劃,有幾點特色。其一:改革的重點集中在業務單位,輔助單位幾乎沒有任何改變,其二:組織改造過於遷就現況,以拼湊式的組合為主,並未歸零思考,優點是減少阻力及銜接上的困難,但也因此所能達成的效益非常有限。相信這是各不會所面臨的共同現象。

行政院組改推動小組召集人陳副院長在相關會議中期勉各部會,要做到組改過程中讓民眾不會覺得有任何的不便(無感),但等組改完成後卻又能讓民眾覺得政府煥然一新(有感)。目前的規劃要達到前者的要求不難,但要達到後者的要求恐需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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