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財務規劃
99.12.22/陳德華
日前教育部向行政院吳院長報告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規劃,其中涉及財務需求,高中職免學費預估需增加的經費,最高峰時每年需要增加約100億元,其後因少子女化隨著學生數的遞減,需求的經費也會逐年降低。吳院長對於這項政策持肯定的態度,但在財務規劃上,則強調政府整體財政困難,要求教育部秉持零基預算的精神,徹底檢討現行預算結構,在現行預算規模下調整支應新興計畫的需求。吳院長還強調:目前因少子女化學生人數愈來愈少,但教育經費還是不斷的增加;高學歷的人愈來愈多,但社會上高不成低不就的人也愈來愈多,人才培育和社會需求脫節的現象愈來愈嚴重,必須正視國內教育所出現的嚴重的問題。
吳院長主掌全國行政事務,必須考量政府整體財政的調度與分配,對於各部會各項新增計畫要求先自行檢討調整原有的預算支應,並無可議之處。他以過去主政南投縣及高雄市的經驗,對於許多行政部門勇於爭取預算,卻未珍惜政府預算來自民脂民膏的每一分錢,更是深惡痛絕,認為政府不能債留子孫,而要求每一筆預算都必須評估效益與需求,這也是負責任的行政首長該有的態度。
行政部門都會強調是採零基預算精神編列預算,每一筆預算的編列都會檢討它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只是由誰來評估?是由機關首長親力親為?或是由機關的主計部門?如果是在部會層級,機關首長不可能掌握每一筆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而主計部門在專業上更是力有未逮。大都是由主計部門根據各部門上一年度的預算數,扣除一次性的支出後,再依照可分配的預算總額,斟酌機關首長施政的優先性,分配各部門可編列的概算額度。各部門就其權責爭取預算也是理所當然,至於最後所編列預算是否合理,就只能依賴各單位主管善盡把關的責任。各單位爭取預算也是職責所在本無可議,但因行政的慣性,對於已執行的計畫,總是因循舊制,每年持續編列預算,這也是經常遭致批評的主因。這些問題的存在絕非單一部會的問題,每次提出檢討最後總也是不了了之。或許可配合現階段中央政府組織再造的機會,將各部會的預算結構全部重新歸零思考,建立更嚴謹的概算編製與審議流程,課予機關首長責任,全面檢討現有的預算。
即使如此,也不能過度的樂觀,認為透過教育部現有預算的檢討,就能夠調整岀執行12年國民基本教育所需的經費。以教育部100年度預算總數約1,790億元,扣除「法律義務支出」、「人事費」、「一般工作維持費」、「延續性工程經費」、「對校務基金及社教機構作業基金的基本補助」、「對私立學校及地方的基本補助」以及「頂尖大學計畫」這些幾乎沒有再調整空間的項目外,剩下可以有彈性調整空間的所有業務及補助經費總共只剩下97億元,比起98年度算中此一可調整的項目預算還有160億元,2年當中不但未增加反而減少了63億元,可以看出近兩年來教育部在擴大弱勢補助及頂尖大學計畫由特別預算改列年度經常預算後,對於原有的年度預算已經產生嚴重的排擠效應。
吳院長的宣示讓財主單位鬆了一口氣,可預期未來必然會以此作為迴避財源籌措責任的最好理由。12年國民基本教育在缺乏足夠財源的支持下,前景並不樂觀。回顧民國57年實施9年國民教育,教育部門估算3年需求經費總額31億元,當時財主單位不僅沒有刪減,總統還指示再增加預備金5億元,3年每年平均增加12億元,占了中央政府總預算的10%,可以看出當年政府決心。(目前教育部主管預算大約占中央政府總預算的10%)
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充裕的財源是必要條件之一。若是政府有決心推動該項政策,作為全國最高行政首長掌握政府資源分配權力的行政院院長。必須明確宣示政府在財源提供的保證,而不只是口頭上表示樂觀其成,卻要求排擠其它教育運作必要的經費來籌措12年國民教育所需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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