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專院校整體校務發展獎補助辦理現況的檢討
100.9.29/陳德華
私立學校在國內高等教育扮演極重要的角色,99學年度高等教育在學學生數總計1,343,603人,其中就讀私立學校的有907,387人,占了67.53%;私立學校在技職教育的學生所占比例更是高達80.59%,私立學校辦學品質的良窳對國家整體人力素質的影響顯而易見。
資源的缺乏是影響國內私立大專院校辦學品質的主要關鍵,私立學校的學費受到政府的管制,政府的各項獎補助對於私立學校有重要的影響。民國80年教育部提出「私立大學校院中程校務發展計畫」,鼓勵私立大學校院規劃中程校務發展計畫,配合校務發展計畫教育部提供整體發展獎助,這對於私立大學辦學品質的提升以及縮小公私立大學校院之間的差距,發揮了極為正面的效果。民國83年所召開的「第7次全國教育會議」時,教育部進而提出「學校有公私之分;人才培育不應有公私之別」的主張,宣示政府願意積極承擔協助提升私立學校辦學品質的責任,隨後在民國87年的「教育改革行動方案」中,教育部更設定政府對私立大專院校獎補助的經費占學校經常性經費20%的目標。在教育部對私立大專院校所提供的各項獎補助中,影響最大的就是「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技專校院稱為「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計畫」)。「私立學校法」第59條明訂:「各級政府編列年度教育經費預算時,應參酌學校健全發展之需要,參酌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之健全、辦學之特色等實際情形,明定獎勵、補助原則,對私立學校予以獎勵、補助;…..其獎勵、補助之條件、原則及審查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學校主管機關定之。」教育部據此訂頒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一、經費編列及支用概況
98-100年所編列的輔導私立大專院校整體發展獎助經費,每年大致維持在70-72億元。包括「整體發展獎補助」及「弱勢學生學費補助」。「整體發展獎補助」概分為「補助」和「獎勵」,技專校院將「獎勵」又分成「績效型獎勵」和「計畫型獎勵」兩種。至於「弱勢學生學費補助」,係根據教育部96年所訂頒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提供所得在後40%家庭就讀大專院校的子女各項助學措施,其經費納入「輔導私立大專院校整體發展獎助」預算中,99年度起在預算書上才將其單獨分列。
表1:98-100年度私立學校整體發展獎補助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千元 |
|||||||
年度 |
一般大學 |
技專校院 |
|||||
整體發展 獎補助 |
弱勢學生學費補助 |
合計 |
整體發展 獎補助 |
計畫型 獎勵 |
弱勢學生學費補助 |
合計 |
|
98 |
3,313,743 |
|
3,313,743 |
2,553,733 |
1,062,500 |
|
3,616,233 |
99 |
2,952,243 |
360,000 |
3,312,243 |
1,953,733 |
1,262,500 |
700,000 |
3,916,233 |
100 |
2,902,743 |
360,000 |
3,262,743 |
2,500,000 |
468,067 |
1,000,000 |
3,968,067 |
實際預算的執行,與預算編列數有些許的差異。「弱勢學生學費補助」每年實際支出的金額持續擴大,尤其技專校院從98年的6.26億元,到100年已暴增近一倍達11.53億元,99、100年都超過預算編列數;至於整體發展獎補助的實際支出金額則無明顯變動。
表2:98-100年度私立學校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執行狀況 單位:千元 |
|||||||
年度 |
一般大學 |
技專校院 |
|||||
獎補助 |
弱勢學生學費補助 |
合計 |
獎補助 |
計畫型獎助 |
弱勢學生學費補助 |
合計 |
|
98 |
2,943,941 |
369,802 |
3,313,743 |
2,443,295 |
460,638 |
626,287 |
3,530,220 |
99 |
2,952,243 |
360,000 |
3,312,243 |
2,472,313 |
444,868 |
901,098 |
3,818,279 |
100 |
2,835,190 |
427,553 |
3,262,743 |
2,451,988 |
398,610 |
1,152,876 |
4,003,474 |
至於一般大學與技專校院單位學生所獲得此項獎補助預算是否有所差異?99學年度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總數共905,387人,其中一般大學有372,935人,技專校院有532,452人。若考量不同學制別採加權計算,97-99學年度私立一般大學與技專校院的學生數詳見表3:
表3:98-100年私立一般大學與技專校院學生數統計表 |
||||||
類別 |
97學年(98年) |
98學年(99年) |
99學年(100年) |
|||
一般大學 |
技專校院 |
一般大學 |
技專校院 |
一般大學 |
技專校院 |
|
博士生 |
5,368 |
85 |
5,594 |
111 |
5,820 |
144 |
碩士生(日) |
32,048 |
9,172 |
31,771 |
9,958 |
31,128 |
10,175 |
碩士生(夜) |
19,771 |
3,456 |
19,332 |
4,199 |
18,966 |
4,750 |
學士(日) |
291,083 |
263,729 |
288,806 |
276,328 |
286,890 |
290,748 |
學士(夜) |
31,425 |
153,083 |
31,682 |
141,647 |
30,131 |
134,977 |
專科(日) |
|
88,517 |
|
85,049 |
|
83,347 |
專科(夜) |
|
16,982 |
|
11,807 |
|
8,311 |
加權學生數1 |
406,767 |
459,334 |
404,303 |
462,552 |
400,638 |
471,271 |
加權學生數2 |
|
439,932 |
|
444,362 |
|
453,771 |
註:1.博士生加權3;碩士生(日)加權2;碩士生(夜)包含碩士在職專班加權1;學士(含四技、二技)日間部加權1;學士夜間部加權0.5。
2.加權學生數1:專科生之加權數與學士生相同;加權學生數2:專科生之加權數為學士生的80%。
表4呈現89-100年私立大專校院單位學生所獲得的獎補助經費。若包含弱勢學生學費補助,技專校院單位學生所獲得的獎補助經費從99年度起已經高於一般大學;若不含弱勢學生學費補助,則一般大學單位學生所獲得的獎補助經費高於技專校院。
表4:98-100年私立大專校院單位學生所獲獎補助經費比較表單位:元 |
|||||||
類別 |
含弱勢學生學費補助 |
不含弱勢學生學費補助 |
|||||
年度 |
98 |
99 |
100 |
98 |
99 |
100 |
|
一般大學 |
8,147 |
8,192 |
8,144 |
7,237 |
7,302 |
7,077 |
|
技專校院 |
加權1 |
7,686 |
8,255 |
8,495 |
6,322 |
6,307 |
6,049 |
加權2 |
8,024 |
8,593 |
8,823 |
6,601 |
6,565 |
6,282 |
二、獎助與補助經費的比例配置
根據98-100年度教育部所公布的獎補助作業要點,在一般大學補助和獎助所分配的經費比例,分別為30:70、20:80、20:80,至於技專校院補助和獎助(包括績效型獎助與計畫型獎助)所分配的經費比例則分別為:30:70、35:65、50:50(100年度未包含計畫型獎助)。一般大學補助所占的比例明顯較低,且有逐步調降的趨勢。若以實際核定的經費,補助所占的比例,一般大學98年度補助所占比例只有21%,與所公布作業要點的30%有明顯出入外,99、100年度都與作業要點所訂比例相符;技專校院補助經費實際所占的比例都高於所公布的要點(100年度若不含計畫型獎助,補助與獎助的比例為51:49)。
表5:98-100年度私立學校獎、補助經費及分配比重 單位:千元 |
||||||
年度 |
一般大學 |
技專校院 |
||||
補助 |
獎助 |
比例 |
補助 |
獎助 |
比例 |
|
98 |
624321 |
2319620 |
21:79 |
1071429 |
1832777 |
37:63 |
99 |
590449 |
2361794 |
20:80 |
1250000 |
1767181 |
41:59 |
100 |
574138 |
2261052 |
20:80 |
1239504 |
1610493 |
43:57 |
註:技專校院的獎助包括績效型獎助與計畫型獎助
三、補助經費核配的基準
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附表二中明訂補助經費依「現有規模」及「整體資源投入」做為審查的依據。
一般大學補助經費核配的指標及權重如表6,98-100年度並沒有太大的變動,現有規模以加權教師數、加權學生數、職技人員數、生師比、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比例及樓地板面積做為評估的指標;整體資源投入則以整體教學資源投入及校務發展經費籌措成效做為評估的指標。
表6:98-100年度私立一般大學補助經費核配的指標與權重 單位:% |
|||
核配指標 |
98年度 |
99年度 |
100年度 |
加權學生數 |
25.45 |
28 |
28.38 |
加權教師數 |
28.64 |
28 |
28.38 |
生師比 |
10.91 |
8 |
7.74 |
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比例 |
9.09 |
8 |
7.74 |
職技人員數 |
9.55 |
8 |
7.74 |
整體教學資源投入 |
7.27 |
8 |
7.98 |
校務發展經費籌措成效 |
3.64 |
6 |
6.02 |
樓地板面積 |
5.45 |
6 |
6.02 |
註:98年度弱勢學生學費補助納在補助的核配指標中占45%,為便於比較,表列係將該項剔除後調整的權重
技專校院補助經費核配的指標及權重詳見表7。除了在99年度起增加了「助學措施」一項指標外,98-100年度補助的核配指標及權重幾乎都沒有更動。
表6:98-100年度私立技專校院補助經費核配的指標與權重 單位:% |
|||
核配指標 |
98年度 |
99年度 |
100年度 |
基本補助 |
20 |
20 |
20 |
加權學生數 |
30 |
30 |
30 |
加權專任教師數及加權生師比 |
10 |
10 |
10 |
教學資源投入 |
15 |
10 |
6 |
校務發展經費籌措成效 |
15 |
10 |
6 |
助學措施 |
|
10 |
18 |
職員費用比率 |
5 |
5 |
5 |
樓地板面積 |
5 |
5 |
5 |
一般大學和技專校院在補助經費核配的指標與權重大同小異,主要的區別有:
- 技專校院有「基本補助」,一般大學校院並無該項指標。無論學校規模大小都能獲得等額的基本補助,對於規模較小的學校較為有利。
- 技專校院的「助學措施」,在一般大學納入獎助的「政策績效」指標中;一般大學的「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比例」,在技專校院則納入獎助的「改善師資成效」指標中。
- 技專校院「加權專任教師數與加權生師比」所占的權重僅10%,一般大學則是兩項分列,合計所占權重達36-40%。
- 「學生數」的加權,一般大學對於不同類科權重的差異達50%(醫學系為250%),技專校院的差異僅30%;夜間部(進修部)在一般大學其權重僅為日間部的40%,技專校院則是50
- 「教師數」的加權,一般大學教授相對於講師加權達100%,技專校院則僅加權50%。
四、獎勵經費核配的基準
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附表一中明訂獎勵經費依「評鑑成績」、「辦學特色」、「行政運作」、「獎勵補助經費執行績效」與「其它配合重要政策推動績效」等5大項做為審查的依據。 98-100年指標項目及權重並無明顯的改變,具體的指標及權重詳見表7。以「教學特色」所占權重最高,約占整體獎助經費的3分之2。其中「教學」、「研究」各占一半,且質化的指標占75%、量化的指標僅占25%。100年度所有質化的指標(包括獎補助經費的使用規劃)合計所占權重達55%,略高於量化指標所占的權重。質化指標係由專家所組成的審查小組根據學校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評分,量化指標則根據各項客觀量化的數據直接轉換。
其中「教學」與「研究」的量化指標。分別包括:
(一)「教學」的量化指標:
- 合格專任教師授課情形。
- 學生參與實務實習。
- 畢業生流向及生涯發展規劃經費。
- 外國學生僑生及交換學生人數。
- 學生英語檢定通過率。
- 學生參與競賽成效。
(二)「研究」的量化指標:
- 合格專任教師學術研究計畫成效。
- 鼓勵合格專任教師研究、升等、進修補助成效。
- 學校產學合作績效。
- 學生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成效。(100年度新增指標)
至於「政策績效」指標則包括:
- 助學措施。(占政策績效的45-50%)
- 升等授權自審。
- 智慧財產權保護。
- 學生事務輔導(包括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服務學習)
- 校園安全及節能。
- 校園無障礙環境。
表7:98-100年度私立一般大學獎助經費核配指標及權重 單位:% |
||||||
核配指標 |
98年度 |
99年度 |
100年度 |
|||
大學評鑑 |
校務評鑑 |
3 |
2.8125 |
3 |
||
院系所評鑑 |
9 |
8.4375 |
9 |
|||
專案評鑑(體育、學輔) |
3 |
1.4625 |
1.43 |
|||
小計 |
15 |
12.7125 |
13.43 |
|||
辦學特色 |
教學 |
質化 |
24.375 |
24.75 |
24.75 |
|
量化 |
8.125 |
7.875 |
8.25 |
|||
研究 |
質化 |
24.375 |
24.75 |
24.75 |
||
量化 |
8.125 |
7.875 |
8.25 |
|||
小計 |
65 |
65.25 |
66 |
|||
行政運作 |
|
2.25 |
1 |
|||
獎補助經費規劃及執行績效 |
會計行政 |
1 |
|
|
||
經費規劃(質化) |
5 |
5.5 |
5.5 |
|||
經費訪視 |
4 |
4.5 |
4.5 |
|||
政策績效 |
10 |
9.7875 |
9.57 |
|||
技專校院績效型獎助經費98.99年度審查的項目分為「教育評鑑成績」、「技職教育特色」、「改善師資成效」、「經費支用及執行績效」、「會計行政」、「學輔相關政策績效」(99年度增加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績效指標)。100年度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的歸類重新調整,其指標及權重如下:
(一)綜合評鑑(含追蹤評鑑)成績(占20%)
(二)辦學特色(占47%)
1、教學指標(占25.85%)
(1)提升實務經驗或證照師資成效。
(2)推動國際化成效。
(3)提升學生就業成效。
(4)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成效。
(5)學生英語及技能檢定證照成效。
(6)學生參與競賽得獎成效。
(7)學生參與業界實習成效。
(8)產業專班培育成效。
2.研究指標(占16.45%)
(1)教師進修取得博士學位成效。
- (2)教師進修研習成效。
(3)教師升等成效。
(4)產學合作技術研發成效。
3.服務指標(占4.7%)
(1)整體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成效。
(2)專任教師至業界服務成效。
(3)行政運作(占3%)
(4)獎補助經費執行成效(占15%)
(5)政策推動績效(占15%)
- 智慧財產權保護。
- 學校體育推動績效。
- 學生事務及輔導(包括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服務學習)
- 校園安全及節能。
- 校園無障礙環境。
對照一般大學和技專校院獎助經費核配的指標,項目大同小異,主要的區別包括:
- 一般大學偏重學術的取向,包括「合格專任教師授課情形」、「專任教師學術研究計畫成效」、「學生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成效」等指標是技專校院所沒有的。
- 技專校院強調務實致用的取向,包括「提升實務經驗或證照師資成效」、「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成效」、「產業專班培育成效」、「專任教師至業界服務成效」等指標是一般大學所沒有的。
- 由於技專校院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位者所占比例較低,因此在教師進修的相關指標中,特別凸顯「進修取得博士學位」。至於在一般大學,政策上為鼓勵學校加速自審教師資格,而對自審學校給予特別的獎勵。
- 一般大學和技專校院最大的差別在於「辦學特色」。技專校院在辦學特色所占權重僅47%,遠不及一般大學的66%。且技專校院對於辦學特色的指標均為量化的指標,而一般大學在辦學特色的指標中則是更強調質化的指標。
五、結論與建議
(一)私立大專院校整體發展獎補助,無論對於一般大學或是技專校院,在提升整體教育品質,落實教育政策的推動,進而提供私立學校校學生較為公平的教育環境,確實發揮了積極的效益。
(二)98-100年度所編列「輔導私立大專院校整體發展獎助」預算雖然都還維持在70-72億元的規模,但其中對於弱勢學生學費補助的經費需求快速擴張,對整體發展獎補助(包括技專校院計畫行獎勵)的經費逐漸產生排擠的效應,100年度較99年度減少了1.8億元,101年度弱勢學生學費補助僅編列10億元,但100年度實際需求已經達15.8億元,差額有5.8億元(若以過去3年該項經費需求擴張的趨勢,差額應該還會更大),從99、100年度的經驗,勢必會排擠整體發展獎補助的經費。
(三)從整體編列的預算數,目前單位學生獲得該項計畫的獎補助經費,技專校院並不會少於一般大學。但因技專校院部分經費調整辦理計畫型獎勵,而且技專校院在弱勢學生學費補助的需求遠大於一般大學,故單從整體發展獎補助(不含計畫型獎勵),而會造成在資源分配上技專校院較為弱勢的印象。
(四)技專校院所辦理的「計畫型獎勵」,主要是用於「技專校院建立特色典範計畫」(100年改為技專校院重點特色專案)及「提升私立專科學校整體教學品質專案」。前者係為引導技專校院發展特色,後者則是補教學卓越計畫的不足。特色的發展若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計畫做規劃更能發揮效益,否則當專案補助計畫結束後,一切又都回歸原點。
(五)早年補助與獎勵經費配置的比例是50:50,教育部曾對外宣示,為強化獎優汰劣的功能,將逐年調降補助經費所占的比例。目前一般大學補助經費已經降為只占20%,技專校院則未落實執行,建議明確設定補助經費逐年調降的目標並確實執行。
(六)一般大學考量學校屬性的差異,在經費核配作業時採分類群各自比較的做法,更符合公平的精神。技專校院學校之間屬性的差異可能更大,似可考慮參酌一般大學分類群的做法。
(七)補助經費核配的指標、計算的基準(包括教師的加權、學生的加權)與經費配置的權重,除非有特殊的理由,否則一般大學與技專校院應儘量求其一致。但一般大學和技專校院的辦學目標與發展重點有所差異,在獎勵經費審查的指標與經費核配的權重則應有所區別。
(八)獎勵經費核配的指標及權重,等同競賽的規則,對於學校的辦學重點及經營策略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除了「其它配合重要政策推動績效」的指標項目內容,可配合教育部階段政策重點彈性調整外,其它指標項目及配置的權重,應儘可能維持穩定,不宜每年更動。
(九)既然是對學校整體(校務)發展的獎勵,自應以「辦學特色」為審查的主要依據,而辦學特色要能展現各校的差異,其評量也應該以質化的指標為主,但要避免過度主觀,過必須輔以量化的指標。目前技專校院對於「辦學特色」的審查完全以量化指標為依據,無法讓各校彰顯辦學的特色,(或許也正是技專校院會單獨辦理計畫型獎勵的原因)宜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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